整復前土地使用計畫圖
整復後土地使用計畫圖
南投縣現有掩埋場掩埋空間不足 南投縣共有6座營運中之公有掩埋場,包括魚池鄉垃圾衛生掩埋場、 草屯鎮衛生掩埋場、 南投市衛生掩埋場、 竹山區域性衛生掩埋場、 名間鄉衛生掩埋場及中寮鄉區域性衛生掩埋場,截至114年6月, 竹山區域性衛生掩埋場剩餘掩埋空間約 104,856 立方公尺,其餘掩埋場均已達狀態,現有掩埋場掩埋空間不足。 113年南投縣一般廢棄物妥善處理率僅72.64% 配合環境部(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)垃圾處理政策,依民國93年6月9日環署工字第0930040791、號函奉示停建焚化廠,環境部(原環保署)同函允諾「…對於 貴府嗣後…垃圾處理之區域合作相關工作,本署將積極協調 協助…」,其後南投縣生活垃圾均依環境部規劃調度轉運至 其他縣市 焚化廠進行處理。惟自民國105年起,各縣市因焚化爐老舊 效能下降或整修改建…等因素,以致於 無餘裕量可供協助,至民國113年南投縣 一般廢棄物妥善處理率僅72.64%。 本案收受事業廢棄物種類單純,無收受生垃圾 本基地係位於南投縣埔里鎮(面積合計約24.6213公頃),環環查詢 結果顯示,本案無涉及第一級環境查感地區。 本案收受事業廢棄物種類單純,無收受生垃圾 ,且本案垃圾掩埋場種類係配合南投縣地方需求,掩埋種類包括 玻璃、陶瓷、磚、瓦及黏土廢棄物(D04)、 土木及建築廢棄物(D05)、 非有害廢集塵灰(D10)、 中間處理後物質(D20)及其他一般廢棄物(H1009),預計提供約273萬立方公尺掩埋量(含分層回埋土方) ,以衛生掩埋方方以以不水材質構築,並 設有滲出水、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及地下水監測裝置等方式進行嚴謹管控 ,且本案污水處理流程依據目前申請廢棄物種類進行規 劃,皆環過高級過濾設施後返送至掩埋區,不對外排放。 本案主要收受營建廢棄物、陶瓷磚瓦等廢棄物 並協助南投縣政府處理焚化爐飛灰固化物,降低縣府外運廢棄物之高額成本,最終水過本案設置與環保資源等手段,以協助解決南投縣垃圾處理問題為最終目標。 本基地完成使用封閉後,以恢復自然生態棲息環境為主,並提供休閒遊憩空間 本基地完成使用並封閉後 ,將按開發前之原始地形計算不可開發區及保育區面積, 供作國土復育使用,其餘作為公園用地, 以恢復自然生態棲息環境為主,並提供休閒遊憩空間,另提供場地協助縣府舉辦大型活動,如農業博覽會 農特產展售會等,協助在地農特產品推廣及銷售。